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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笔刘清泉动的物

动的物

随笔八章

文/刘清泉

◆◆◆

大狗小花

one╲

  一看到狗肉我就会联想起那血淋淋的屠狗场景。

  我的老家在农村,很小的时候,我对被屠宰的狗还谈不上生物学意义上的怜悯,我只是对它们的悲惨下场起了恻隐之心,这也是我当年从伯父手中救出小花的唯一原因。小花是一只大狗,或曰一个没有多少实际意义的符号,真正让我感兴趣的是一只大狗在面临死期将至时那可怜巴巴的眼神。我把它藏了起来,勃然大怒的伯父指桑骂槐得罪了许多人,惟独没想到家里出了“叛徒”。

  小花很壮实,前腿搭起来时,比我还高。小花的毛色黑中有白,白中有黑,排列得很有秩序,很和谐。我的屠夫伯父曾对人说,多棒的一条狗,被哪个家伙偷去了,我碰到了一眼就能认出来。在他眼中,狗不管是雄的还是雌的,也不管是黑的白的或是花的,最终只是肉案上的一堆白骨和一团红肉。或许是因为杀生太多的缘故,一年后伯父不明不白地死了,小花才得以在我们那个村子里自由行走,就像获特赦的政治犯那样。

  在我们村,几乎家家都养狗。人们把狗视为家庭的一份子,每天吃晚饭的时候,母亲们一会儿呼唤自家孩子的乳名,一会儿又叫嚷着狗的名字,以至外人分不清谁是人名谁是狗名。人与狗相处久了,许多生活习性都变得非常相似。在乡间,你可以看到一个农民像狗一样随地小便——左脚脚尖踮起,膝盖微微抬起,重心落在右脚,事毕,通常也像狗那样习惯性地打个尿噤。小花对我的影响也是十分明显的,它的孤僻习性促使我变得与同伴格格不入。由于我跟小花形影不离,我父母常常拿我跟它比较。每天回家,我娘脱下我的一身脏衣服,指着小花说,你瞧,小花多干净;而我每次用袖管擦鼻涕时,爹就把食指弯成秤钩状,在我的前额狠狠地敲一下,说,真是狗改不了吃屎。小花在旁边仰头看着我,可怜巴巴的,似乎比我还没面子。小花是我的好“兄弟”。

  但我,却成了杀死小花的凶手。

  邻家的小妹阿莲被狗咬伤了,五岁的阿莲说是一条花狗咬的,当时大家没怎么在意,可不几天,阿莲竟死了,据说是得了骇人的“狂犬病”,换句话说,阿莲是被狗咬死的。于是阿莲的话自然被人提起并且成了铁证,我们村里狗很多,但花狗却只有两条,除小花外,就是村长家的。而阿莲家离我家最近,“凶手”不是小花还会是谁?我爹怒气冲冲地叫我把小花找回来,我不敢违逆,我知道小花闯大祸了,免不了要被教训一顿。我把小花哄出来,却不料大伙竟用绳索套住它,用粗棍往死里打,有的还用带棱角的石头砸它。我站在旁边,一时不知所措。倘若我出面阻止,我将会被人们视为小花的“同谋”,若是袖手旁观,我又成了杀死小花的主谋。正犹豫间,一声惨叫传来,小花已经躺在地上,四肢伸直,浑身不断抽搐着,嘴里还涌出一股鲜血,一柄菜刀深深地戳进了它的脖子。我走近它,看到它的眼中迸射出两滴绝望的泪水,它在最后的弥留时刻一眼不眨地盯着我,眼中并没有夹带怨恨,正是这种无比平静的眼神,使我全身如遭雷击。我,一个自以为有良知的人,竟出卖了一条狗,这让我一辈子都无法宽恕自己。

  没过几天,一个中午,我听见有人歇斯底里地喊:村长家的狗发狂啦!我走出屋外,看到村长的小儿子被人抬上一辆板车送往乡卫生院。村长的妻子像一条疯狂的母狗扑在村长家垂死的花狗身上,用菜刀切花菜似地猛砍狗的脑袋。村长的老母坐在一条石凳上,目光呆滞,喃喃自语:“作孽啊,自己家的狗咬死了别人,让自己家的孩子遭报应。”我恍然大悟:害死阿莲的并非小花,而是村长家的疯狗。我沉痛地低下了头。

  我来到小花的葬身之地,重新为它掘了一个坟墓。我那读过几天私塾的爹这时不声不响地出现在我身边,他为小花刻写了墓志铭:这里躺着一头义犬,他含冤而死,而另两个将抱愧终生。

另类猫

two╲

  在上一篇文章里,我回忆了我老家的狗。其实还有猫,同样让我难以忘怀。

  就在大狗小花因我的屠夫伯父暴病身亡而获“特赦”之后不久,我娘从亲戚家抱来一只全身雪白的猫,为了抓日渐猖獗的老鼠。于是我有幸看到了猫狗相处的若干情景。

  按理说,我应该替这只漂亮的母猫找一只公猫做伴,把它勉强与大狗小花撮合在一起显然有悖常理,这等于把一只母鸡塞到猪圈里,迫使它适应猪的生活。但年少的我在这方面还知之不多,而大人们又无暇顾及。起初,白猫怎么也无法容忍一条满嘴臭烘烘的狗贸然闯进它的生活,它的不合作态度是通过沉默和退避表现出来的。小花一接近它身边,它就挪步闪开迅速钻进高柜最下边的狭小空隙,跟小花保持一段适当的距离。因为小花的骨架比白猫要大得多,无法躬身进去,只好趴在地上伸出前腿,企图破坏白猫最后的据点。白猫躲在小花的腿够不着的地方。曾经在老鼠面前威风八面的猫在那一刻却变得胆小如鼠,发出索索的颤音,大狗小花最终发现这种徒劳的抓攫和假意的恫吓只能暴露自己的愚蠢,于是自讨没趣地掉头走开。白猫探出半个脑袋,趁小花不备,“腾”地一声窜到桌子上。桌子对白猫来说是安全可靠的租界,小花无法对它构成威胁,只能在桌子底下转几圈。小花开始用一个音区唱歌,狗嘴里吐出的可不是什么迷人的音乐,而是一片单调的噪音,它无疑是世界上最蹩脚的歌手。这一幕情景让我想到外国老电影里经常出现的恋爱镜头:一名金发女郎坐在二楼的窗台上,两手支颐,楼下有个落寞的浪子弹着吉他,唱着一首感伤的歌。然而,大狗小花的歌声只能惹得白猫耷拉着耳朵,打一个抽象的比方:一个是喧嚣的白天,一个是宁静的夜晚,彼此无法打成一片。

  但时间会改变一切。由于频频见面,白猫对小花的畏惧渐渐缓和下来,偶尔互相还会通几句话。狗用卷舌音说话,所以显得短促有力,但又有点结结巴巴;而猫用喉咙发声,所以声音细长绵柔,属于那种女低音。猫听惯了狗的粗声粗气也就逐渐消除了戒备心理。但到了吃饭的时候,它们又免不了拌嘴、闹别扭。猫狗同食有一个棘手的问题:小花总是占了很大的便宜,因为它对各种食物几乎没什么忌口,而白猫的味蕾似乎特别精致,没有开胃的饭菜,它就会发娇小姐的臭脾气掉头不吃。而且小花吃过的东西,它决不会用舌头沾一口。往往是这样,白猫眼看小花把盘子舔个精光,脸上就现出愤愤不平的神色。我只好准备两份饭,一份给小花一份给白猫。

  久而久之,白猫的小姐脾气似乎越来越大,它的情绪跟六七月的天气一样变化无常,这主要通过眼睛表现出来:兴奋时,猫眼会滴溜溜直打转;忧郁时,目光无神,仿佛蒙尘的玻璃球;一旦发怒,它的瞳孔就放大,好象要冒出火来。尽管如此,大狗小花还是十分体谅它,经常一副谦和有礼的绅士风度。随着时间的推移,它们的关系变得越来越亲密了,有时白猫就躺在小花的怀里睡懒觉,有时也能共同分享一顿晚餐。

  在上一篇文章里,我写到了大狗小花的死,没写的是白猫在同一天也不明不白地死了,仿佛猫与狗在生前已立下了生死盟约。后来我把它们合葬在一起,想让两颗纯净的灵魂在黑暗中重逢。

  二十多年过去了,不知道我的愿望是否已经达成?

three╲

  我没有亲眼见过狼。

  狼是作为一种印象或象征而为我所知的。我很小的时候,大人指着书上的图画对我说:“狼!”我立刻噤声,心中充满了恐惧,直往大人怀里钻。我长大了,又把这样的话说给孩子们听,我看见他们的反应跟我小时侯十分相似,心里有无法名状的快感,类似于“君子报仇,十年不晚”而最终得逞的表现。这是代代相传的报复欲,也是人类共同的爱好。

  但我不敢说我喜欢狼,因为我没法消除潜伏于心底的恐惧。对人来说,仅仅是狼,就足够邪恶了。狼一定想不通人类为什么如此憎恨它而喜欢狗。狼会觉得狗不过是它的不成功的复制品,没有威武的外貌,更没有冷峻潇洒的气质,狼瞧不起狗,就像我瞧不起自己的影子一样。

  对于狼,其实人知之甚少。辞典里说狼的耳朵比狗大比狗直,专家说狼属于犬科,如此而已。狼专家未必就接触过真实的狼,据说不少只是弄点狼粪狼毛来研究研究,高级一点的也不过录了各式的狼叫,诸如求偶、饥饿的呼号等等。这就像人对付自个儿,隔靴搔痒也算是对灵魂的严酷拷问、深刻   我不是专家,所以我大可任意想象:狼,在旷野里踱着“方步”(浪漫一点,狼的旷野就是动物园;现实一点,狼的旷野就是笼子)。过些日子再想:狼还在踱步,焦虑得近乎可怜。我想着它低头徘徊的样子,也跟着心事重重,有时便生出毁掉动物园的冲动来。可孩子他外婆赶紧阻拦:“千万别……不然将来孩子到哪儿看动物去!?”我一下子又回过神来了。

  我们不得不承认:作为一种巨大的象征或比喻,狼背负着人类根深蒂固的恐惧,以至于有人会天真地假设把“狼”字从人类的词条中抽掉,“文字也会和善不少”。

  月明星稀,狼在霜天雪地里独行,目光如电——这或许是一幅震撼人心的画,但比起狼的邪恶与可怕来,这震撼却是短命的。我最担心的还是那个曾经耳熟能详的故——“狼来了”。故事的原版说那个喜欢撒谎捉弄人的小孩最终把自己害死了,狼是元凶。最新翻版则是说小孩站在高高的山坡上一遍又一遍地喊“狼来了”,大人们带着幸灾乐祸的心情看他表演,但狼没有来,直到最后也没有来;小孩的嗓子喊破了,仍在泣血地呼唤,大人们翘首以盼,可是……只有不知疲倦的风在荒凉的世界里号叫,剩下的都是死寂……狼永远消失了!

  这,才是最为可怕的。

four╲

  我是在老旧的沙坪坝火车站旁的“羊肉汤锅”馆里想起羊的。

  当时一伙年轻人兴高采烈地吃着,锅快见底了,小姐端上来一盘菜,“羊唇”,报菜名的声音很低。我禁不住仰头看了一眼——十七八岁的姑娘,很瘦,尤其脸,因为窄小和缺乏血色而愈发地显得突出,就像羊,碰见我的眼神,她很局促,又很羞涩,撇开眼疾疾地一阵碎步,去了里间。我的心“咯噔”一下。后来,同桌的芸说到了羊。她说羊的嘴唇是粉色的,羊喜欢干净的鲜草和清亮的水,说完,一片羊唇进了她的嘴。看见她腥红的嘴上下翻动着,我的胃突然就跟着翻江倒海起来。

  那个长着一副羊脸的姑娘让我清楚地看见了羊——很小的时候,我在农村,妈妈缺奶,于是养了一只羊供给我奶水。我是吃着羊奶长大的。我曾仔细观察过羊,瘦削的脸,无神的眼睛,没法不让人心生怜意。羊孤零零地站在乡村的道旁吃草,它偶尔抬起头“咩”地叫一声,却藏不住悲戚,它仿佛知道自己的宿命。在动物里,羊是温驯的一种,它总是以自己的谨小慎微而活,期望某一天执刀的人面对它会手软。但没有人会手软,因为所有的屠夫都知道羊是温驯的。我家的羊也没能逃脱噩运,尽管我哭得昏天黑地,我家的羊还是在我不再需要奶水后被摆上了餐桌。我曾经发誓不吃羊肉,但我的父母哄骗我使我在全然不知的情况下吃了。后来知道了,我也没难受多久;现在,羊于我已是一道美味了。

  温驯甚至软弱的羊,不只我一人怜爱着。著名画家、诗人黄永玉说:“羊,一生谨慎,是怕弄破别人的大衣。”但此羊不知道,那大衣或许就是彼羊的皮毛做成的;此羊仍然小心翼翼,即使走在血水满地的屠宰场里。俄裔画家马克·夏加尔常常画到羊,在他笔下,“山羊是新娘,山羊穿着儿童的裤子出席音乐会”。在《我和我的村庄》中,农夫荷锄而归,童话式的屋舍隐于夜色,鲜花和教堂以及挤奶的乡村姑娘被点缀在父亲和山羊的相互凝视中,山羊眼睛黑而亮,微张的嘴唇似乎在小声唱歌。而在火光冲天、到处是死亡和哭泣的《战争》中,一只巨大的白羊,则象征着和平。夏加尔肯定以为羊是生活在我们这个俗世的天使之一,尽管它常常是悲哀的。但从夏加尔那里,我相信了:悲哀也是有力量的。

  有一次路过那家“羊肉汤锅”,我看见几只羊被人从卡车上卸下来,其中一只,碎步走到健壮的厨工面前,前腿一弯跪了下来,另两只羊也随之跪下。厨工飞腿踢在羊肋上,骂了一句。羊哀哀叫唤,声音拖得很长,断了又续上。有人捉住羊后腿,往屋里拖,我看见门楣的彩匾上写着“天天活羊”。

  我忍不住叫了一声:“羊!”店里探出一个头来,正是那个长着一副羊脸的姑娘,眼睛里分明有许多惊竦……

燕儿轻轻

five╲

  轻轻是一只雏燕的名字。那天它从我家高高的屋檐上掉下来,我握住了它;它只是受了惊恐,却没有受伤,一身绒绒的细毛,嘴喙还是薄软的,那稚嫩的小翅膀也不曾扑扇,这时它更加惊恐地看着我,一动不动。它整个儿就是个孤儿,零丁地停在我的手中。

  “轻轻”这名儿是邻家小妹妹给取的。她是王老师的女儿,八岁,脸色总是苍白,人极纯朴大方,一双亮亮的大眼睛总是忽闪忽闪的,却据说得了那种可恶的“白血病”,随时都有性命之虞。一见这燕儿,小妹妹就喜欢上了,她跑过来,小心地抚着燕儿,和它说话:燕儿,你好小啊,好可怜。乖,别动,听我给你讲故事,好吗?小妹妹就依依呀呀地讲起来,嫩嫩的童声在院子里飘来荡去,很是悦耳,却惹得人的眼泪禁不住直往外涌。末了,小妹妹偏着头,对我说:“叔叔,就叫燕儿轻轻吧。叔叔,给轻轻买只笼子,安个家,好吗?”我连声应答,忙掉了头,生怕孩子看出点什么来。

  于是上街去买鸟笼,走了好几个地方,都嫌笼子太小。后来我一想,笼子再大还不是笼子?便随便买下一只,只为了让小妹妹高兴。那夜,轻轻在笼子里,起初是静静的,后来我常被它撞击笼子的声音叫醒。听它挣扎着,扑跃着,冲撞着,声音嘶哑且弱,我心里总是不能平静。

  正是雨季,天总是阴沉沉的;那些天,邻家小妹妹常来逗轻轻玩,给轻轻喂食,可它依旧一动不动,散着一对翅膀,病恹恹的;小妹妹心疼得要命,哭着对轻轻说:“吃点东西吧,轻轻,不然你会饿死的。”我心里一紧,就想放了它,可又觉得它太小,羽翼未丰,怎么经得起风吹雨打呢?等它长大些再说吧。那些天,我的心思全让这小小的燕子占了去,我把它昨天没吃的蚯蚓、虫子、薯片什么的倒掉,又换上新的,守着这不吃不喝的小精灵,愣愣地就是几个小时。

  又过了两天,邻家的小妹妹却不见来,我有些纳闷,正巧在街口碰上王老师,王老师双眼红肿,一脸的伤悲和疲惫,她匆匆地对我说:“这孩子病又犯了。”急匆匆地走过。看着她略显蹒跚的步子,我就有异样的感觉。当夜,小妹妹就去了,听说在最后的时刻她还喃喃地说:“我要去看轻轻,燕儿轻轻,燕儿轻轻……”那夜我做了一个梦,梦见那燕儿冲破了笼子,扑腾着直冲云霄,翅膀带起的飒飒风声把我惊醒。我连忙亮了灯,去看它,只见它斜卧着,眼睛紧闭,一动不动;我摸它,却已僵凉了。

  我在屋后的小丘上挖了一个穴,把燕儿轻轻葬进去,然后在这特别的“坟”上插了一杆柳枝,从我的小窗望出去,正好可以看见它,在连绵的雨季里,在灰蒙蒙的四野里,凸现出一片孤独。而那精致的鸟笼子也早就让我给扔进垃圾箱了。

  这事就这样过去了,然而许久以来我都不得安宁。我时时感慨于这幼小生命的脆弱和难堪负压,也常常感念于也许只有在这小小生命中才可能自然流露的纯朴、善良和率真。于是情不自禁地想起英国作家D·H·劳伦斯的一句话来:如果精神与肉体不能谐和,如果他们没有自然的平衡和自然的相互的尊敬,生命将是难堪的。

鸽子

six╲

  十几年前的人民广场上放养着上千只鸽子。那里碧草如茵,广阔而干净,每天都有难以数计的人去那里走一走,看一看,歇一歇,其中不少是为了鸽子而去的。美丽的鸽群翩翩跹跹,翔于天,是一致的白,皑皑如雪,把人的心胸打扫得一尘不染;行于地,则成片的绿草都被它逗得前仰后合。鸽子是所有人“灵魂的按摩师”。看着鸽子,心舒坦了,就想亲近它,甚至让它落在掌心啄食玉米粒、面包屑,像外国电影里那样。

  但鸽子并不落下来。

  我曾在人民广场用心观察过,一整天的时间里竟没有一只鸽子接受人的“抬举”,落进他们的掌心。鸽子总是和人保持着相当谨慎的距离(大约一米到半米左右),而且显得小心翼翼——它们的眼睛总是含着警惕。我百思不得其解,问过养鸽人,总算明白了:原先鸽子是不怕人的,但不少人却并不因此而善待鸽子。鸽子飞落肩头或掌心便成了人的“俘虏”,羽毛被折断,腿被扭伤,都是常有的事。渐渐地,鸽子便不再与人“亲密接触”了。养鸽人还领我去看了广场背后的鸽房,那里堆积的鸽子尸体令人触目惊心。养鸽人说,平均每天不下十只鸽子遭人“毒手”!又据介绍,“行凶者”多半是为了一饱口福——鸽子煲汤,营养价值很高。

  可怜的鸽子!

  知道大快朵颐的人肯定不是弱智,他们应该和我一样,也知道鸽子不仅是鸽子,鸽子是多么鲜活的生命。当我们为自己的生命祈祷时,鸽子还寄寓着我们对和平的渴盼,甚至包容了人类灵魂深处的私欲。而成群结队的鸽子在人民广场上翩翩地飞翔,正是这个世界里难得一见的胜景。我们为什么不懂得珍惜!

  可怜的人啊!

  曾经带着8岁的侄儿去人民广场,正看见有人用网偷猎鸽子,我跑过去干涉,那人却一脸的不屑:“不就几只鸽子吗?再说,你管得着吗?”一边说,一边把鸽子装进口袋里,大摇大摆地走了。我无言以对。回来的路上,侄儿好奇地问我:“鸽子是老鼠吗?”我说当然不是。他又问:“那为什么要逮它?”

  我,无言以对。

麻雀

seven╲

  我喜欢麻雀,是因为它是我们生活的钢筋水泥森林里并不多见的动态风景之一。曾经在花鸟市场看到各种不同颜色争奇斗艳的鸟儿,但内行说这些颜色多半是被人涂画上去的,一碰水就一塌糊涂。我的兴致大坏,转而看着偶尔飞过头顶的麻雀,接受它麻灰色羽毛的安抚以及叽叽喳喳的杂乱叫声。

  麻雀,应该被视为鸟类派驻我们身边的代表,就像两国交恶时仍留在使馆的工作人员。鸟类与人类之间,没有误会,彼此都清楚对方是怎样的一副嘴脸。所以人类所拥有的,没一样是鸟类羡慕的——譬如人类手握猎枪瞄准射击的姿势就为鸟类所深恶痛绝。鸟儿以逃避或消失表达对人类的抗议。惟有麻雀傻,无论环境多么恶劣,它依旧快乐地飞来飞去。

  而在日常生活中,麻雀采用最多的还是行走的方式。在家乡的晒谷场,我曾仔细观察过麻雀的行走:麻雀走路是可笑的,它不能先左后右一步一步地前进,而是双脚一起向前弹——就像蚂蚱一样。麻雀的步频比蚂蚱快,但步幅却不及后者,其弹跳力也很有限。看麻雀蹿来蹦去久了,猛一见鸡鸭或人的腿自眼前交错而过,你一定会无所适从。

  如若给鸟类划分阶级成分,麻雀当属“贫农”无疑。它们自己似乎也有自知之明,多选择瓦砾、废井、草丛等作为栖身之处。然而麻雀自有精明的一面。它喜欢从小树上俯冲而下,又飞跃而上。科学解释这是为了觅食,我觉得更像炫耀。看它辗转腾挪,自由自在,便觉得所谓凌云冲霄也不过尔尔。按理,麻雀这漂亮的一掠,给城里人眼前一亮的新意,也使其意识到天空中还有飞翔的生物,人们应该感谢麻雀。但“炫耀”并非一种好品质,它容易让人联想到骄傲,以致产生嫉恨。因此,年那场全民总动员消灭麻雀的浩大运动,从某种意义上说都是麻雀自找的——聪明反被聪明误,害了卿卿性命。

  有一次,在学校的大操场上,我看见一只麻雀嗖地钻进了学生丢弃的破球鞋,它在里面反复地扑楞,左冲右突,那鞋则戏剧性地挪动着;麻雀老半天才退出来,又嗖地落在一小树枝上,翅膀不停地扑扇,树枝便跟着战战兢兢。麻雀吓坏了。孰料过了不一会儿,它竟然重又飞到球鞋旁边,围着球鞋打了个旋儿,然后一动不动地站着;细看眼神,却是愣愣地——莫非麻雀又想起了年?

画鱼

eight╲

  我认识鱼是从画鱼开始的。我的导师是我哥哥。

  大约五岁的时候,我开始使用铅笔。心中的激动自然难以言表,所以就在纸上胡乱地涂划弯弯曲曲的线条,并且自以为是,乐此不疲。但父亲却把表扬更多地给了哥哥。那时哥哥已快高小毕业了,肩膀上斜背书包的样子很神气,很让我羡慕甚至嫉妒。吃过晚饭,饭桌就成了他的书桌,他总是很霸道地把我赶下去,而且冠冕堂皇:“我要写作业。”这时我便失宠了,父亲多半会将我提溜下来,打断我对线条的快乐追求。也难怪,哥哥功课很好,字也写得漂亮,最让我惊异的是,他把写出的那些字读给父亲听,往往能博得父亲的赞赏。而我指着我的线条对父亲说这就是我家门前的小溪时,父亲却摆出一副嗤之以鼻的模样。我不服气,就想方设法打搅哥哥。有一天,他烦了,又不想把事情弄到不可收拾的地步,就极敷衍地教我画鱼。从此我认识了鱼,从此也不再去打搅他。

  鱼是一笔画成的。从尾巴开始,沿弧线向前,在鱼嘴转折向后,然后一竖,就是尾巴。鱼头一律朝左,我哥就是这样教的。过了一段时间,哥哥又教我在鱼身上画瓦片状的鱼鳞,鱼尾则由两根交叉的线构成。鱼在我的笔下渐渐活了。

  于是鱼一条接一条地“游”在我家的白墙壁上,鱼的队伍越来越庞大,比小溪涨水时带来的汛鱼还要多,我久久地注视它们,感觉墙已变成了滔滔的大河。渐渐地,四壁都有鱼游动,和我一起玩耍,一起入睡。

  画鱼,对作为孩子的我来说,是第一次与客观世界对话,也是第一次抽象。在这之前,我的脑中有很多的外界映象,但无法说出。画鱼,正是我最生动的语言。这使我想起了蛮荒的高地上原始人凿刻岩画的情形。岩画要告诉我们的,并不是被我们牵强附会为狼或者鹿的那些曲曲折折的线条,而是画画的人曾经在这世上寂寞地活过。

  我家的鱼还在以惊人的速度繁殖,从四壁到地板,从地板到桌子,从桌子到凳子,再从凳子到书报杂志,几乎每一处空白都有栩栩如生的小鱼,它们甚至摇摆于大人们的鞋面,藏身于大人们的鞋垫。有一次,我的医生父亲想从一本药书上查找他需要的信息,打开,看见的却是无处不在的鱼,不仅活跃在边角,有的甚至游进了正文,他怒喝:“谁干的?”母亲忍住笑,只顾摇头。父亲又翻一页,“怎么还是?”扭头看我正像一条可怜的小鱼似地望着他,他只好转移怒火:“谁教他画鱼的?”我哥哥因此又挨了一顿严厉的批评。

  几年前,我回家省亲,见父母正翻箱倒柜找什么东西。费了好大的劲儿,总算找到了,原来是父亲抗美援朝时获得的立功奖状。“八一”表彰老革命需要我爸复印上报这40年前的荣誉。翻开,却见一条条快乐的小鱼,几乎遮没了“奖状”二字。我感到分外亲切,童稚的笔触让人珍怜。

  “准是伟伟干的!”父亲极为愤怒,把我五岁的侄儿伟伟从被窝里拎出来“拷问”。

  “不是我!”睡眼朦胧的伟伟揉着眼睛回答。伟伟干了坏事后都说“不是我”。

  “你呀你呀!”“气急败坏”的父亲转而迁怒于我母亲我哥我嫂,“都是你们惯的!”

  “不是我!”伟伟依然强硬地昂着头。

-END-

书香原创栏目第五期

征稿启事

书香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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